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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參與碳市場的控排企業以及剛接觸碳市場的新人,在接觸碳盤查和碳核查兩個概念時,經常容易混淆,更有甚者將碳盤查說成碳排查。其實兩者是不同的概念,下面為大家做一個詳細的解釋。
首先
二者概念的區別
碳盤查是以排放企業或組織為單位,計算其在社會生產活動中各個環節的直接或間接排放的溫室氣體,也可稱作編製溫室氣體排放清單。一般來說,企業進行碳盤查時,需要計算的溫室氣體主要包括《京都議定書》中要求的六種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合物、全氟碳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由於這六種溫室氣體產生的溫室效應的強弱各不相同,習慣上人們以二氧化碳作為參照氣體,把不同氣體產生的溫室效應折算成同樣溫室效應的二氧化碳的量,然後進行統計。
再說一下碳核查的概念,碳核查是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核查機構對企業的碳盤查報告進行審核,並出具核查報告或聲明的過程。也就是說,碳盤查是企業自主的行為,而碳核查是由第三方機構對企業進行的審查,對企業來說是被動的行為。
第二點
核算對象不完全相同
雖然同樣是產生溫室氣體排放的企業,但碳盤查所覆蓋的企業範圍更廣,嚴格來說隻要有溫室氣體排放,無論排放量多少,均可以納入碳盤查的工作範圍。
而碳核查的對象僅包括納入***要求控排和碳交易的企業,即2013至2018年期間任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或綜合能源消費約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第三點
工作時間不同
碳盤查是企業的自主行為,企業可以在任何時間委托谘詢機構,對其某一時間段內的碳排放情況進行核算,提出整改意見。
但碳核查是企業的被動行為,是由政府根據碳減排工作的要求,在指定的時間委派具有資質和公信力的第三方,完成指定時間段的碳核查工作,包括企業組織邊界內碳排放源的識別、數據收集、核算、查漏補缺、澄清和報告等一系列核查工作。也就是說主導對象不同,碳盤查的主導對象是企業,企業有權決定如何開展碳盤查的相關工作。但是碳核查的主導對象***相關主管部門,也可理解為由主管部門委派的第三方主導碳核查的具體工作,企業隻能積極配合相關工作。
第四點
工作目的不同
碳盤查的主要目的是企業基於自身生產和發展的考慮,摸清自身的排放水平,進行相應整改,挖掘節能減排潛力,以達到***政策要求,甚至在能力建設完備的情況下進行碳資產的運作。
碳核查是由專業的第三方協助完成控排企業的摸底核算工作,以幫助***掌握碳排放的大數據情況,為全國碳市場的建設提供數據和決策支撐,為實現***碳減排目標打好基礎。
***
預核查工作
是由谘詢機構指導控排企業完成的核查前準備工作,時間一般設置在臨近正式碳核查之前,作用是督促企業落實碳盤查結束後的整改要求,並根據政府和第三方提出的***核查要求,準備符合要求的核查材料和排放報告,以便於後續碳核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總結以上,相信大家已經對兩者有了初步的認識。碳盤查是企業主動自願並由自己支配的內審行為,其結果隻對企業內部負責並公開。預核查也是企業主導,但是隻為碳核查服務,針對性更強。碳核查相當於由主管部門主導,企業進行配合的外審行為,企業必須對外發布經核查和確認無誤後的碳排放結果申明。